阿里向小微金服出售中小企業貸款業務 達成利潤分享協議
來源:站長新聞AiWeTalk的空間 2014-08-13
北京時間8月13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團周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IPO(首次公開招股)F-1/A增補文件。文件顯示,阿里巴巴與支付寶母公司小微金融服務集團就利潤分享達成了新的協議。該協議降低了阿里巴巴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參與度,但是未來卻可能從這些業務中獲得更多收入。
阿里巴巴周二表示,已經以5.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2.19億元)現金代價和7年年費收入將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出售給了小微金融服務集團,年費按照每日平均貸款組合規模計算。2015年至2017年,阿里巴巴每年將獲得相當于中小企業貸款業務日平均貸款余額2.5%的收入。2018年至2021年,阿里巴巴收取的年費金額相當于2017年的年費。
這項交易還將改變阿里巴巴與支付寶的營收分成協議。
阿里巴巴稱,總體來說,這項資產處置交易將使得阿里巴巴專注于其核心電子商務業務,消除其資產負債表中包含貸款組合的直接風險。通過這項交易,小微金融服務集團及其子公司支付寶將承擔這些風險,實現協同效應。
文件顯示,作為交易的一部分,阿里巴巴在支付寶的利益價值將不再受到限制。阿里巴巴獲得的稅前利潤分享從上一版協議規定的支付寶公司的49.9%調整到小微金服集團的37.5%。而當小微金服或支付寶IPO時,阿里巴巴集團有權在監管允許的情況下繼續獲得每年的利潤分享,也可以選擇獲得相當于小微金服IPO總市值37.5%的一次性現金回報。
新協議還取消了一次性現金回報60億美元的上限,并規定小微金服IPO的條件是市值達到250億美元。這樣,小微金服付給阿里集團的一次性現金回報至少為93.75億美元——阿里巴巴集團及其背后的股東軟銀、雅虎未來的潛在財務收益將顯著提高。
這樣一來,阿里巴巴與支付寶之間的利潤分成協議就得到修訂。更新的招股書顯示,作為對小微金服的“回報”,新的協議厘清了阿里巴巴集團和小微金服的商業關系與業務范圍。據雙方的不競爭承諾,阿里巴巴集團不得開展小微金服從事的金融服務(包括提供和分銷信貸和保險,提供投資管理和銀行服務,支付處理服務,租賃、融資租賃和相關服務,外匯產品有關的交易、做市、經紀服務,證券、商品期貨、基金、衍生品及其他金融產品的分銷,以及提供信用評級、信用報告),而小微金服不得從事阿里巴巴集團所從事的業務。
阿里巴巴稱:“我們相信,從長期來看,這對我們有利。盡管利潤分成比例下降,但是我們有權分享的利潤池將來自小微金融服務集團運營的所有現有和未來業務。”
對阿里巴巴集團及其股東雅虎、軟銀等來說,調整后的方案將讓其收益大幅增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其分享的主體從原先的支付寶變成了包括支付寶和其他金融業務在內的小微金服集團。在前一版協議中,阿里巴巴集團及其股東分享的只是支付寶的成長價值。然而隨著一系列并購和業務的展開,如今的支付寶只是小微金服的一個組成部分。除了支付寶,小微金服還包涵了中小企業貸款、眾安在線、天弘基金、招財寶等眾多資產,以及未來可能的網絡銀行業務。
早在2013年11月1日,小微金服集團就對外公布了自己的股權架構規劃。根據這一架構,小微金服將以40%的股份,作為對小微金服和阿里集團全體員工的分享和激勵。而剩余的60%的小微金服股份將用于在未來分步引進戰略投資者。
招股書披露,未來如果小微金服提出申請并獲得監管機構書面許可,小微金服將增發33%的股權以“交換”阿里巴巴集團擁有的利潤分享和現金補償的權益。如果監管機構允許阿里巴巴集團擁有的資本比例在33%以下,則資產置換將以監管機構允許的最大比例來執行,利潤分享與現金補償也按比例扣減。
這意味著,如果監管允許,阿里巴巴集團有可能以戰略投資者的身份成為小微金服的股東,從而將原本享有的經濟利益轉化成更直接、更長期的股份權益。
2014財年,阿里巴巴的其它收入中包含了根據利潤分成協議從支付寶獲得的3.9億美元。阿里巴巴有權取得小微金融服務集團的直接所有權,但是此舉目前預計不會獲得中國監管部門的批準。
招股書同時再次確認,馬云個人在小微金服的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不會高于他在阿里巴巴集團的持股比例(馬云現在在阿里巴巴集團的持股比例為8.9%),這意味著不管未來阿里巴巴集團是否會成為小微金服的股東,馬云都不會從本次協議更新中獲取任何額外利益。
阿里巴巴周二達成的新協議正值該公司準備赴美上市之際。阿里巴巴IPO預計將成為美國史上最大一樁上市交易,原本預計會在8月啟動,現在看來可能會在勞動節之后,也就是投資者夏休結束后。阿里巴巴聘請了摩根士丹利等6家承銷商,計劃在紐交所上市。
文章編輯: AiWeTalk網頁客服(www.wanbaoru3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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